平版印刷(中级)
成单位:艺术传媒学院
1 考试前,鉴定机构组织全体考务人员学习监考守则,明确职责和分工;熟悉和掌握试卷的分发、装订、密封;加强保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措施预备工作。
2 考试前,考务人员和考评人员要提前检查考场准备情况,查看考场准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考场的环境卫生、设施、摆设位置符合要求;操作技能考试的必备技术条件、安全卫生保护条件等方面符合要求;发现不符合考场规则的,应及时向考场负责人报告,予以改正;使用机房鉴定考试(非智能化鉴定考试),需做好局域网断开工作。
3 考评人员(监考员)应于考前30分钟到考场考务部门领取试卷,核对试卷数量,检查试卷封条和试卷袋是否完整无缺,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考评人员(监考员)在准备操作技能考试时还要到考场分发所需材料、查看设备准备情况等。
4 鉴定的考试用卷由鉴定站专人在考试前1个工作日到鉴定中心领取。
5 对尚未启封的试卷、考试完已封装的试卷及未使用的备用卷,必须由专人、专柜保管,严防泄密。
6 考场设立考务室,试卷领取、交回和封装在考务室进行。考评人员(监考员)在主考和所属鉴定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签名负责制的方式领取和回收试卷。
7 考评人员(监考员)领取试卷时,要认真核对试卷袋上的试室名称、考试职业(工种)、考试科目、试卷级别、试卷份数是否与本人监考的内容相一致,所有信息无误后,由两名考评人员(监考员)持试卷直达试室。试卷启封前,考评人员(监考员)应向考生展示试卷密封情况;启封后清点试卷份数,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分发。
8 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对号入座,或者进入指定工位。入座后将相关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查对。监考、考评人员应查验考生的各种证件,以及携带的工卡量具、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9 考前15分钟,考评人员(监考员)宣读《考场守则》。考评人员(监考员)在试室内应关闭手机铃声。
10 考试开始前5分钟,监考员或考评人员开始拆封和分发试卷,并指导考生首先将姓名、准考号、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填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及正确填涂答题卡,如果出现试卷破损,或不清晰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1 考评人员(监考员)应严格执行《全国(省)统一鉴定监考工作手册》。
2 考试过程中,考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配带胸卡,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 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场。
4 考试开始,考评人员(监考员)立即宣布考试开始,不允许提前或延后开考,未宣布考试开始,不得作答。
5 考试过程中,考评人员(监考员)应按照要求巡视考场。逐一核对考生的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信息,防止替考,确认后指导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同时,注意考生有无夹带、舞弊、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时刻注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 在考场巡视过程中,考评人员的行为不应影响或干扰考生的考试,使考生能够独立完成考试。
7 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评人员(监考员)宣布考试剩余时间,提醒考生抓紧时间作答和保存数据。
8 考评人员(监考员)应做好考场各项记录的登记工作。应如实地记载在《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的内容包括:缺考人数、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违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和情况,操作技能考试中由于意外原因而造成考试中断的情况和中断的时间,作为考试结果处理的依据。使用答题卡作答的考试,必须做好缺考和作弊人员答题卡和试卷的填写工作,内容包括:考生缺考,要将该考生资料在试卷和答题卡填写清楚,试卷右上角标注“缺考”,答题卡填涂“缺考”标识;考生作弊,在试卷右上角标注“作弊”,答题卡填涂“作弊”标识。
9 对于现场评分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应按照规定职责,对考生的现场考核鉴定结果作出判断,评出成绩。
10 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2B铅笔、橡皮、墨水、三角板等)和工具外,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电子笔记本(含快译通)、手提电脑、手机等带有收录、储存、计算、通讯功能的电子仪器,或已加工过的、类似考件的物品和信息,不准带入考场。已经携带入场的应按照监考员的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考试期间,不得取用已集中存放的个人物品。
11 保持考场安静。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停用。交卷后,考生请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2 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填答题卡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不得在考卷上做任何标记。
13 采用答题卡答卷时,考生需用自备2B铅笔按要求填涂答案在答题卡上,划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无效。
14 考生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或考件有严重缺陷等问题,可举手向考评员更换或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15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的答卷,不准传递、夹带、换卷,不得在试卷和工件上留任何标记,不得任意调换座位、工位等;对于违反纪律或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16 考生必须根据报考职业(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范独立完成。
17 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回收、清点完考试资料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已加工的考件等任何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18 一个科目考试结束后,由考评人员(监考员)清点回收试卷(包括备用卷和废卷),确保收回与发放的试卷份数一致交回考务室,考务人员核对试卷(答题卡)无误并装订(封装)后,由考评人员(监考员)在封条骑缝上签名确认。不得待下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将两科试卷一并送回考务室封装。试卷袋封装后要及时回卷。
19 使用电脑考试的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停止作答并全体离场,考评人员统一阅卷后,机房管理员把收齐的考生答题数据刻录成光盘,连同试题数据、《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等尽快交回考务室,由考务工作人员封装。
20 采用考评合一办法进行考试的职业(工种)的操作技能考试,考试结束后评分也随之结束,以考评人员的现场记录作为保存资料。以考评分开的方法进行考试的职业(工种),应指定专人对考生完成的样本作标志,并编号和记录后封存交考场考务室。
1条 答题卡的客观题部分由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机器阅卡;答题卷的客观题部分由考评员阅卷;答题卡的主观题部分和试卷的主观题部分须由考评员阅卷。
2 理论知识考试及纸笔作答的实操试题必须由相应职业(工种)的考评员阅卷。采用答题卡作答时,考生须按规范要求填涂答题卡。如因考生填涂失误造成无法阅卷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3 阅卷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考评资格,较高的业务能力,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要熟悉鉴定工作,能够认真理解和掌握本次鉴定的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试卷事前拟定的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以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4 阅卷评分前,鉴定机构必须清点试卷袋,确认应回收的试卷袋或光盘数量无误,试卷上有关考生信息已统一封装屏蔽后,方可组织考评人员实施评卷工作。
5 阅卷评分前,考评组长(首席考评员)召集考评人员共同研究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对评分尺度进行讨论。统一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和办法。
考评组长(首席考评员)应根据阅卷评分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好考评人员的分工。笔试阅卷应采取流水作业,按照题型分组进行。实操考核的检测评分则应按工序或考试项目分组进行。
6 阅卷人员评卷时,一份试卷须由两名或以上阅卷人员评阅。试卷记分要科学规范。每道大题的得分(正分)标在本题上方的表格中,每道小题错误的减分(负分)标在扣分处,得分减分要清楚、标注规范。阅卷人员应在试卷相应的评分试题栏签名,统分人应在试卷的统分人栏签名,阅卷人员不得将试卷带出阅卷场地。
7 阅卷一律使用红色笔,阅卷人员签名一律使用蓝黑笔,记分数字必须工整、清晰、规范、易于辨认,分数一经评定,考评人员不得擅自篡改评卷、判卷结果。若因误评或漏评确需更改时,阅卷人员须在改动处签名。对大面积更改分数现象,要附文字说明。
8 阅卷人员阅卷评分时不得私拆密封答卷册,不准撬开密封线查看考生姓名、准考证号,阅卷人员不得涂改考生答案、成绩或更换工件。不得随意处理散装试卷或标识不清的工件等。
9 发现装订不规范的试卷、编号不清楚的工件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评组长(首席考评员)报告并请有关人员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10 阅卷人员发现试题、参考答案有误或有疑问的,须向鉴定中心报告。待鉴定中心确定处理办法后,再进行评卷。
11 考务工作人员将每个操作项目分数按规定比例折算相加,算出考生的实操分数后,在评分汇总表上签名确认。
12 发生错判时,经鉴定中心审核确认后,由考评人员完成修改。
13 由于误评、误录等原因确需修改结果的,必须经鉴定中心审核后,由经办人对修改的记录予以签名确认。
14 所有参与评卷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卷规程开展评卷工作,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各鉴定机构根据试卷成绩,并核对《考场记录表》和《考生签到表》缺考和考场纪律情况后,汇总考生成绩数据。
2鉴定成绩数据由鉴定站统一汇总、录入、报送。
3 成绩经省鉴定中心审批后,考生可直接登陆省鉴定中心网站查询成绩数据。
8
关注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