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统筹管理,保障参保学生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促进学校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就医管理及费用支付经办业务指引>的通知》(穗医管[2014]125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从2016年1月1日起我院由其他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统筹就医模式改为普通门(急)诊医疗费限额管理模式。
一、享受待遇对象:2016年度参保的学生。
二、参保学生定点医疗机构是本校医务室。(一小由学校定点)
三、住院就医定点三甲医院。(一大由学生自己定点)
四、成功参保的学生可持学生证到校医务室就医。
五、具体报销流程参照2016年度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统筹管理办法。
学生处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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