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学籍预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建立学校、家庭、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现就加强学籍预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籍预警启动时间:
各学期补考成绩公布后启动学籍预警管理。
二、学籍预警对象及形式: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每学期补考结束后,对该学期所有补考、缓考不及格,以及缺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统计至每学期第5周)达到规定课程门数的学生进行学籍预警,按以下2种形式予以书面通知:
1、书面警示
自入学起,对各学期补考、缓考不及格,以及缺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课程达到5~10门课程的学生给予书面警示。
2、退学警告
自入学起,对各学期补考、缓考不及格,以及缺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课程累计超过10门课程的学生给予退学警告。被退学警告的学生,其学籍及学习安排按《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
三、学籍预警要求
1、各学期补考成绩公布后,各二级学院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将本院需学籍预警的学生名单统计汇总,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反馈给二级学院,二级学院须在10个工作日将学籍预警通知发送到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将通知结果汇总报教务处存档。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关注学籍预警工作,分析学生出现学业问题的成因,及时与家长沟通,制定有效的学业帮扶措施,做好预警学生后续的思想教育、课程指导和学业规划,同时督促学生按时填写、提交相关文档。
本通知学籍管理未尽事宜按《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1.学生学籍预警通知书
2.二级学院学籍预警情况汇总
3.二级学院学籍预警通知下发情况汇总
教 务 处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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