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科〔2017〕4号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批准2017级
庄天伟等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决定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公示期间无异议,同意庄天伟等156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现将获批转专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表)。
请各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与接收工作,并告知学生转专业结果经学院正式公布后,无特殊理由,学生不得退转或更改,如确因特殊原因退转的,在校期间不得再申请转专业。
附件: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批准2017级学生转专业名单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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